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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1 / 2)





  她的手机响了,原来是她找的24小时超市收银工作有答复了。她兴高采烈地买单,告诉他慢慢吃,她要回去准备了。

  虽然洛衍之很想说收银工作不需要你准备什么,但他保持沉默。

  “喂,你可千万要一直这么骄傲。”女孩儿在离开咖啡店之前对他说。

  “为什么?”

  难道你不知道骄傲是属于那些已经站在高处的人吗?

  “我不屑去抄袭别人的论文,你也不屑去偷别人的东西,这样我们才能是战友。”

  我习惯了一个人了,不需要战友。

  “你知道这个世界很奇怪,你不偷不抢正直守信,反而很多人把你当成傻子。一个人当傻子太寂寞了,两个傻子才能抱团。”她指了指洛衍之。

  “抱团”这两个字让洛衍之想笑。

  我要抱团也不和你抱。

  “临别赠言,一定会有一个人欣赏你的骄傲,也一定会有一个领域需要你保持骄傲。”她很认真地说。

  “谢谢你的鸡汤。”

  “我的鸡汤一向很灵。”她眯着眼睛笑了,好像被控论文抄袭不是大事儿。

  他仿佛能看见她端坐在学院的导师前,挺直了腰板,不卑不亢,骄傲的不得了的样子。

  原来他嫉妒的不是她的天真单纯,而是她那站在底线上一步都不迈出去的骄傲。

  外面的雨下的没那么厉害,她沿着街边小店的屋檐小跑着,肩头湿了,紧贴着勾勒出她肩背的线条,那不是能扛起压力的肩膀,弱小到他用双臂就能勒碎了一般,但是她的脚下却奔跑出一整个快乐的季节。

  洛衍之坐在窗前,他倏然有了一种渴望,希望她被绊倒,然后他一把将她拽起来,因为巨大的惯性她的后背隔着那件被雨水淋湿的衬衫贴着他的胸膛,带着热度和不甘的挣扎。

  当服务员来收盘子的时候发出的脆响让他回过神来,他骤然清醒。

  脑海中衰退的热度以及喉间空气被蒸发一般的嘶哑让他觉得好笑。

  他只是习惯了所有人的漠然,所以当有人透露出一点点的善意,他就动摇着渴望起来。

  这很危险。

  “先生,这本字典是你的吗?”服务员的声音响起。

  洛衍之这才意识到那个女孩儿的英汉字典忘记带走了。

  “它不是我的。”

  如果将它留在这里,她也许会来取走它。

  洛衍之走了两三步之后,却又转身从服务生的手中将那本字典拿走了。

  他坐上了回市中心的地铁,在摇晃的灯光下,他翻开了那本字典。

  第一页空白的地方写着一个中文名字。

  ——周夏。

  洛衍之的手指触上去,似乎还能感觉到写着两个字的人下笔的力度和那正经八百的样子。

  还有一行漂亮的手写体英文,像是一首诗,和它的主人一样柔和而小巧,带着一点“天塌下来把我压扁了,那我就一直扁着活下去”的味道。

  纽约被称为罪恶之城是有道理的。

  洛衍之夹着那本字典走出地铁站还不到三百米,就在路过一个巷子口的时候,被手握匕首的人给拦住了。

  “把你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拿出来!”

  洛衍之看着在微弱路灯下泛着寒光的尖刃,扯起嘴角,一个人再倒霉,应该也不过如此了吧。

  他骨子里可以承受没有尽头的失败,但是无法容忍有人从他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的人。

  劫匪看着他毫不在意的样子,更加有威胁性地说:“我没跟你开玩笑!”

  除了手中的字典他一无所有,最后一班地铁之后这条路上很少有行人,他轻笑了一声,眼底的冷冽让劫匪产生了动摇,但是这一路上只有洛衍之这一个单独行走的“待宰羔羊”。

  劫匪又上前了一步,晃了一下手中的利器。

  洛衍之却连后退都没有,他的背脊绷成锋利的弦,瞳孔中炸裂出星子迸发的冷光,手捏着那本字典,砸下去的速度快到对方根本看不清。

  那是一个有点肌肉的汉子,他被洛衍之如同野兽般的视线所碾压震慑,手腕差一点被那本字典砸昏,匕首跌落了出去。

  紧接着洛衍之又抡起字典砸在了他的脑袋上,他还没来得及捂住自己的脸,鼻骨断裂的声音响起,耳边都是嗡鸣。

  洛衍之捡起了他的匕首,在手指间转了转,笑容里带着血性。

  “还要不要我的现金?”

  “不要了!不要了!”

  “那你的匕首我留下来做纪念了。”

  洛衍之将它折叠好了,收进了口袋里。

  “听好了,如果你敢带人来找我麻烦或者埋伏我,下一次我砸断的就不再是你的鼻子了。”